【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為爭取中央重視離島自來水營運困境,縣長陳福海協調立委林岱樺於13日召開金門縣自來水廠因自來水設施興建資金借貸問題座談會,並與經濟部林全能次長、水利署王藝峰副署長、國發會彭紹博處長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王前鎧簡任視察等相關單位代表,研商水廠自來水擴建貸款經費,陳縣長於會中表達離島供水營運困境,中央應本於權責全額補助離島自來水建設及營運虧損。林立委則認為,飲水屬基本人權,經濟部應專案籌編預算模式,3年內全數補助因興建自來水工程所借貸15億元,以解決金門供水營運困境,提升民生用水品質。
金門縣早期因實施戰地政務,歷史及地理環境使然,其自來水事業之經營,雖本非屬地方縣市政府之自治事項與職責,然目前仍沿續戰地政務時期之作法,由縣府下設金門縣自來水廠代為執行。
金門縣府指出,惟同屬離島澎湖係由台水公司負責,本縣須承擔自來水之業務及財務壓力顯不合理,中央應整體解決所有離島供水問題,不應有差別待遇。
為解決金門之用水問題,行政院於102年同意金門自大陸引水,並核定13.5億元之計畫經費(中央85%、縣府15%),經各界多年之努力與協助,金門亦在107年8月5日正式引入大陸水源;配合兩岸通水,行政院103年核定本府推動「金門自來水擴建計畫(第一期)」,需款13.55億元,全數由縣府及水廠自籌墊支,俟工程決算後依財產折舊年限,再由經濟部納入離島水價差價分20年不等攤提補貼。
為迫切改善金門供水問題,縣府向財政部地方建設基金貸款投入自來水相關設施擴建工程,惟經濟部分年攤還之差價補貼額度有限,且囿於上述借貸還款期限僅5年,兩肇時間與額度之差異,致水廠只能再舉新還舊之方式,才能彌補財務缺口;在營運經費方面,近年金門離島虧損差額補貼經濟部水利署編列預算不足,與實際之水廠營運虧損額度有所落差,貸款所需償還利息及補貼未能及時到位,讓水廠財務周轉及營運困難。
本次會議中,行政院國發會表示,離島建設條例明確規定,離島用水用電比照台灣費率收費,營運虧損部分由經濟部編列撥補。經濟部強調,金門水廠興建工程折舊攤提、興建過程利息及營運成本,與台灣水價差價,依離島建設條例每年補助水廠虧損部分。另為解決水廠現有資金問題,會中主計總處表示,明(113)年編列供水營運虧損預算,將優先補貼金門。
陳縣長及林立委請經濟部基於離島建設條例精神,離島水電供給工程合理虧損,應由中央負擔,另鑑於財政公帑應減少支付利息給銀行,造成中央地方負債,並能籌編歸墊自來水建設所貸款15億元,此議題已討論近10年(103-112年),層級高至行政院政務委員、主計總處、國發會、經濟部、水利署等單位,癥結都在預算不足(總金額約15億),近2年來中央政府歲入實收超過預算數2千億元以上,另行政院動輒百、千億以上重大公共建設宣布,故為金門縣全體縣民飲用水之權利,建請行政院於儘速完成研議並以中央預算來解決金門縣縣民用水問題。
縣長陳福海表示,解決金門民生用水問題,讓水廠營運正常化,有助於提升地區鄉親自來水服務品質,亦是金門各項重大建設及長遠發展基礎條件,中央經費應編列足額預算挹注及提供必要協助,以利提供鄉親更好供水品質。(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