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落實車輛停讓行人x提升行人守法觀念 竹市警連續3日大執法路口安全專案
2024-02-22

 


▲新竹市警察局自2月21日至2月23日連續3日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工作。(圖/竹市警察局提供)


 


【勁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為有效落實車輛於路口應停讓行人,同時也提升行人遵守交通規則的觀念,以增進用路通行之安全與權益,從交通3E政策的執法(Enforcement)角度改善,自2月21日至2月23日規劃連續3日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工作,在易肇事路口及行人頻繁穿越路口強化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的取締執法。


 



▲新竹市警察局自2月21日至2月23日連續3日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工作。(圖/竹市警察局提供)



竹市警察局表示,經統計去(112)年行人交通事故人數為453人,相較前(111)年行人交通事故人數502人,減少49人(-9.8%),諸多駕駛人已有「行人優先」的共識,惟近來竹市發生多起行人違規致生交通事故案件,因此,這次大執法專案著重以防制行人違規,同時遏止車不讓人違規行為兩者並重;另外,除加強取締外,同時在行人穿越頻繁路口提高見警率,舉發同時亦耐心向違規民眾解釋車輛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及行人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的觀念,讓市民增加對穿越路口的安全感,經統計2/21日首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計11件、行人違規計18件,合計29件。



竹市警察局表示,加強不停讓行人執法的推動,並非以開單為目的,而是為了讓「行人」擁有更安全的步行環境,也持續配合新竹市政府透過實體與網路推廣交通安全的教育宣導及強化保障行人的工程改善,以普及全體用路人的交通規則遵守意識,共同建立人本友善的交通安全環境。



竹市警方再次呼籲行人行經路口應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為保障自身安全也須養成「停、看、聽」的習慣,過馬路也應避免僅專注於手機上,另如果在天色昏暗的清晨、夜晚或雨天外出行走時,盡可能選擇穿著亮色衣服,提高自身的可見度,讓駕駛人在能見度不佳的情形下,更容易注意到行人。改善行人的安全有賴所有用路人一起推進,期透過「員警重點路口執法」及「市民守法觀念建立」的共同努力下,讓本市行人用路環境朝向更安全的方向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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